首页出版物商标《 商标注册 “一标多类”
商标注册 “一标多类”

商标注册 “一标多类”

/智义信(西安)知识产权  李静

    20138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新《商标法》)正式公布。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使用、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都做了修改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商标注册申请方面,新《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除了充实了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增加了审查意见书制度、完善了异议制度、明确了电子申请的合法性,还明确了“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制度,即将原《商标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依照新《商标法》,申请人就同一商标在多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只需要提出一份申请,此时审查员也只需要审查一份申请,倘若核准注册,也只需要授予一个商标注册号,无需再审查多份商标注册申请、也无需再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类别逐一授予商标注册号。换言之,若企业就一件商标申请于食品、电器、文具,依修正前商标法应该分三件申请,如依新《商标法》则以一件申请书即可,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经费。由此可见,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时间缩短了,这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保障了商标注册申请人权益,同时又节约了社会成本。

商标
版权归西安智义信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联系电话:029-86477076 15829787312 (张先生)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国金中心未来大厦14楼1402室
备案:陕ICP备19024233号-1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